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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管局“3+3”厚植“诚信沃土”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07 11:01:5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诚信建设不仅关乎民生福祉,还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扛牢政治责任,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三个强化”,坚持“三个一”主线,强力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以市场监管诚信之“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下好统筹安排“一盘棋”。一是抓前期,早部署。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学习计划,主动认领商务诚信任务10项、政务诚信任务9项、社会诚信任务17项,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重点科室具体抓的推进模式。二是抓重点,勤调度。根据《包头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梳理汇总调度台账,实施周内提醒、调度、汇总协调机制。向市社会诚信工作推进组报送典型案例19篇,接受市委、市政府调研督导3次,中期预评估检查1次。三是抓管理,强素质。先后举办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专题培训4期,全局累计500余人参加培训。严格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聘用)、调任、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信用记录查询制度,查询干部信用信息40人次。编发《信用监管条线常用法律规章制度汇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指引》,开展信用修复业务知识考试,梳理线上信用修复申请、受理流程图,全面提升信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三项机制,织密信用监管“一张网”。一是用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基础补充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与市本级31家涉企检查部门签订《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共享失信信息。二是用好信用修复机制。构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靠前服务+主动提醒”新模式。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面向社会公布信用修复流程指南和咨询电话,企业足不出户即可线上申请信用修复。实施“两书同送”机制,建立送达登记提醒台账,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共指导407户企业、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8096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帮助480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并向有关失信市场主体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54份。三是用好诚信激励机制。联合包头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开通“个体蒙信贷”,累计向265家个体工商户授信5427万元,把“信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包头市分行举办“农贸市场贷”“快消品贷”推进会,全市50家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参加,打通了金融服务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最后一公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氛围营造,凝聚诚信建设“一条心”。一是让社会氛围浓起来。持续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行业诚信倡议书、诚信建设工作宣传报道260余篇,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亮点工作被内蒙古日报刊载,“四抓一优化”诚信建设典型经验得到内蒙古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竞相采访报道,2篇信息被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采用。指导农贸市场做好诚信宣传,设置诚信经营宣传牌1300余块。二是让正面典型树起来。加强诚信企业和品牌建设,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全市7个商业综合体获评自治区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商圈”、8家商户获批“诚信经营户”称号;1家企业荣获“蒙”字标认证、3家企业完成“蒙”字标申报现场认证;46家企业入选“自治区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位居全区之首;9家市场监管所获批自治区首批“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三是让失信惩戒严起来。抓实抓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全市累计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市场主体69218户,其中企业5995户、个体工商户620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03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66户。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409/t20240904_2568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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