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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04:47:05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项目概况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工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惠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WZB-20240805;
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开展两期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第四章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36.93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提供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一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8.本项目不兼投兼中。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1304413018@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提供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磋商文件费:6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人:石卫华
联系电话:0431-8527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惠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天茂湖峯景小镇商业街M19-105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0431-80744744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w/gsgg/202409/t20240904_897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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