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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04:58:25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护,激发产业创新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更好地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线索。

  一、征集内容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的行为;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方案、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等。

  二、征集方式

  (一)举报渠道。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二)注意事项。1.举报需提供明确的信息,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举报人对商业秘密享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材料、合理表明自身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初步证据等;

  2.举报人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们将依法核查处置相关违法线索,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9/683f8274602e4848ae7f935ed8808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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