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08:22:46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对冷轧带肋钢筋、人造板(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安全帽、钢丝绳、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6类工业产品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报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审查员招录范围

  根据工业产品种类结合我省现有生产企业现状,分产品面向社会招录专业审查员,经申报、审查、培训、考核、综合审定合格者纳入审查员库使用。拟招录审查员30人,其中冷轧带肋钢筋和钢丝绳产品审查员(共10人)、人造板产品(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审查员(共10人)、安全帽产品审查员(共10人)。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24:00时止。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员可将所提交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khb9@163.com。

  三、申报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工业产品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与许可产品相关的专业学历或培训经历;

  3.应从事质量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应从事质量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应从事质量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4.熟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熟悉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依据生产许可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申报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6.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省局许可备案系统;

  7.所在单位支持审查、监管工作,且本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参加,并服从安排、调配;

  8.具有良好的廉洁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个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9.在本行业领域内技术能力强同时积极参加省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10.不接受无工作单位、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报名。

  (二)提交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河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报表》(附件1);

  3.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获奖凭证等材料可一并提供);

  4.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起始时间证明(由单位出具从事相关专业或管理工作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四、招录方式

  (一)组织培训考试。时间拟定2024年11月15日-16日。

  (二)培训考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应知应会内容;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6类产品实施细则;现场核查技巧、注意事项等。

  (三)录取方式。申报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经全面评价、综合考量后,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自理。

  (二)初审合格者接电话通知,参加培训考试。

  (二)一经录用,人员名单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李晗 0311-83895757

  

  附件:1.河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报表

  2.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起始时间证明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10842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