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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25 10:16:23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反映集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区广告市场各类参与者自觉守法,维护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秩序,现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一、和田梧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普通食品“奥东妮系列产品中金箔儿棘椇宝套装产品和金箔儿重瓣玫瑰花酱”的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并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5月15日,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二、和田市宏林广告部未核对广告内容发布广告案

  当事人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时未订立书面合同;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制作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件内容不符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4月4日,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疆阳光康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石湾·雅山壹号院宣传彩页中发布有“红山公园、人民公园约5分钟车程,乌鲁木齐市儿童公园约10分钟车程”的内容;在石湾·雅山壹号院微信视频号发布的视频中有“凭购房合同就可以上沙区最好的41中和22小”的内容;在新疆石湾广发集团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中有“其中的名校22小41中手持购房合同就可以上学”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4月26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4万元。

  四、乌鲁木齐新市天牙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某小区户外道闸发布“天牙口腔开业钜惠惠予全城全线项目统一8.8折;种植牙2980起”内容的医疗广告未经医疗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24年1月12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16万元。

  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橙子工作室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抖音店主播在其短视频中宣称FARMASI品牌草本精油有改善和消除各种妇科症状的功效,并通过抖音店铺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5月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广告费用两倍的罚款2.09万元。

  六、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新天丽化妆品总汇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专利成分GenoFixCPD修复光损伤”“独家专利——磁解水”及“3周淡化黑眼圈”等虚假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2024年5月16日,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立即删除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万元。

  七、喀什梵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2月28日,喀什地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八、吐鲁番市鄯善县蕲艾艾灸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以免费体验艾灸方式吸引人到店,并以视频播放的形式进行商品推销。视频宣传广告内容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4月22日,吐鲁番市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九、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茶马酒道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店内香烟视频并配有“想吸啥烟你给我说”文字的烟草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4年4月22日,克州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6万元。

  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庆盛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我们跟阿图什市工商银行合作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营业执照贷款、退休贷款等业务”等虚假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4月4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9/5f20301638b642c6bede802645eec2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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