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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查处三起电梯安全领域以修代保、虚假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罚!

发布时间:2024-10-09 19:25:04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梯安全领域以修代保、虚假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梯维护保养环节典型违法案例。

  一、莱茵贝格电梯(北京)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1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莱茵贝格电梯(北京)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填写的维保记录和相关结论严重失实。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2024年4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河北卓进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河北卓进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拆除电梯轿门锁、短接电气安全装置。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

  三、莫尼克电梯(北京)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莫尼克电梯(北京)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缺少当月维护保养记录,其余维保记录未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实际未开展维保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维保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电梯维护保养主体责任,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指引”要求。

  请全市各电梯维保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强化质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切实保证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410/t20241009_3915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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