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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新规实施在即 购买电动自行车认准3C认证

发布时间:2024-11-09 08:52:2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为帮助消费者更安全、更放心地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10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电动自行车新规将从11月1日开始实施,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确保所购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

  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避免购买“三无”产品。优先选择知名品牌,这些品牌通常有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更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所购电动自行车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源,消费者应关注电池的种类(一般为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指标;电机性能影响骑行体验,建议选择功率适中、质量可靠的电机;刹车性能要好,刹车要灵敏、反应快;减震效果也很重要,前后减震的车型骑行更舒适;不要购买或委托他人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时记得索要发票和凭证,以便日后维修、维权。

  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酒后驾车或边骑车边拨打、接听手机、观看视频;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刹车、轮胎、灯光等是否正常工作;定期到维修点进行专业检查和维护,防止接触不良引起发热或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使用原车配套的充电器进行充电,避免混用不同参数的充电器;充电时应远离易燃物品,并确保充电器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更不要携带电动自行车乘坐电梯。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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