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市场监管 >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 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发布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 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23 08:29:20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发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建立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洁卫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工作指引》指出,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应设置在独立的洗消间或隔断场所,卫生条件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设备设施数量、规格与供餐人数、消毒方式相匹配。

  《工作指引》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规范衣服口罩管理和手部清洗消毒。复用餐饮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的采购都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工作指引》强调,鼓励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采用物理消毒方式进行复用餐饮具消毒,合理控制洗涤剂用量和消毒温度、时间,规范餐饮具保洁和使用。使用自动设备清洗消毒时,应定期进行设备清洗维护并开展消毒效果验证。

  《工作指引》指出,鼓励学校每月开展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快速检测、微生物快速检测,建议每学期开学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完善洗消流程。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jys/sjdt/gzdt/art/2024/art_775229f29a5a42eab64014750e03bc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