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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7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期)
发布时间:2024-11-30 09:08:4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1大类食品47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安全质量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广客隆副食调料批发店销售的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兴安盟扎赉特旗李春红活鱼店销售的柳根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浩特市好邻居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嘉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达拉特旗佰味源加工坊生产的华蒙情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得幅豆制品加工坊生产销售的豆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联华生活超市销售的、呼伦贝尔市宏源野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411/t20241129_2616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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