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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中小学生校服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30 09:09:56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组织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依据为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国家标准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现场抽样15家销售单位30批次产品,销售单位涉及全区10个地州,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各地生产单位17家。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为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酸、耐碱)、耐唾液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等11项。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为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明示不符。明示纤维含量为“棉85%,聚酯纤维15%”,实测结果为“棉100%”。
中小学生校服现场抽样46家生产单位100批次产品,生产单位覆盖全区14个地州。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为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酸、耐碱)、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皂洗色牢度等9项。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其中,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5批次,pH值项目不合格1批次。
二、结果分析
从2024年自治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来看,伴随着质量监管服务质量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日益增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各类安全性能指标不合格现象逐渐减少,但个别产品仍然存在纤维含量、pH值等项目不合格的情况。
(一)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不合格的主要表现是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含量不符、偏差超出标准允差范围、纤维定性不正确、未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等。如,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明示纤维含量为“95%聚酯纤维,氨纶5%”,实测结果为“聚酯纤维100%”;明示纤维含量为“棉85%,聚酯纤维15%”,实测结果为“棉100%”。根据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要求,夏季校服棉含量不得低于35%,个别中小学生校服纤维含量实测结果为“棉19.8%,聚酯纤维80.2%”。
纤维含量反映了服装产品的真实属性,决定了服装产品的服用性能。造成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为缩减检测成本,未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把关和原料检测,仅凭经验或加工厂家提供信息进行标注;二是企业为抬高产品价值,故意弄虚作假,虚假标注产品的纤维含量等。
(二)pH值
pH值不合格的主要表现是产品实测值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范围。根据GB 18401-2010要求,婴幼儿及儿童服装pH值应在4.0至7.5之间,中小学生校服pH值应在4.0至8.5之间。如,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个别中小学生校服pH值实测结果为“8.9”,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范围。
pH值反映了服装产品的酸碱度,若严重偏离标准要求,可能会损害人体皮肤正常酸碱度,存在引发皮肤过敏感染的风险。造成pH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生产单位染色工艺不过关,清洗中和不足,致使化学物质残留。
三、情况通报
2024年自治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1家,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4家。分别是阿克苏金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洁雅服装厂、新疆雅佩木青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亿茂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佳轩商贸有限公司。
附件1:2024年自治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附件2:2024年自治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名单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11/b52dad47429a4aaa8593e622ddeee4d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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