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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要让消费者先知情后选择

发布时间:2024-11-30 10:15:0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部分电商平台近期先后推出了“先用后付”支付模式,在为消费者购物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争议。近日,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应当关注家中老人是否开通了一些容易误操作的功能,并及时协助老人关闭该功能;对于未成年人,建议关闭“免密支付”“先用后付”等功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有利于促进交易。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反映,自己默认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先用后付”;还有的消费者反映原本只想加入购物车的商品,却变成了直接下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未经同意直接以“先用后付”形式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辽宁省消协表示,电商平台开通“先用后付”信用消费性质的相关功能时,应该有显著提示,比如弹出窗口、关键文字加粗加红等,在支付时也应当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先用后付”支付方式。

  

  辽宁省消协提醒消费者,使用“先用后付”功能时,注意不要逾期付款,否则容易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不想使用该支付方式,可以在平台支付设置中关闭该功能;如果找不到关闭方式,可以联系平台客服协助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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