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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0 22:59:00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对建筑用钢筋、水泥、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建筑用玻璃、隔热材料(保温板)、用水器具、采暖散热器、阀门、塑料及复合管材管件、人造板共10种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出28批次水泥、5批次建筑用玻璃、4批次用水器具、6批次采暖散热器、10批次阀门、4批次塑料及复合管材管件、11批次人造板产品质量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水泥的烧失量、氯离子项目,建筑用玻璃的耐热性项目,用水器具的表面耐腐蚀性能、管螺纹精度项目,采暖散热器及阀门的螺纹质量、阀体最小壁厚项目,塑料管材管件的熔融温度项目,人造板的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主体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用户在采购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时要注意: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晰标明水泥品种及代号、执行标准编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等内容。可通过产地及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查询、核对产品生产许可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谨防购买、使用无证或不合格水泥产品。
建筑用玻璃:产品应印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CCC认证标识,可到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对)。钢化玻璃的外观不应有爆边、划伤、疵点等现象;夹层玻璃应透亮、不浑浊,表面没有划伤,内部没有气泡、结石或脱胶现象;中空玻璃边部密封胶应均匀连续,与玻璃充分黏结,玻璃内表面无妨碍透视的污迹;防火玻璃表面应无划伤、气泡、脱胶等现象,每块产品的右下角还应印有防火标记(例:DFB-12-C1.00)。
用水器具:坐便器釉面应色泽明亮,表面应光洁顺滑,无开裂、釉裂;陶瓷片密封水嘴的镀层应完好,没有缺失或麻点。可扫描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淋浴器等产品的水效标识二维码,核对拟购产品的水效信息。
采暖散热器与阀门:散热器表面喷涂应光滑、螺纹口不应被喷涂覆盖;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温包应与阀体配合良好;铁制和铜制螺纹连接阀门应启闭灵活,外观无损伤。
塑料及复合管材管件:产品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等现象;管壁上还应印有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标识信息。
人造板:产品表面应无裂缝、虫孔、鼓泡、变形等现象;轻敲板材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响声差异;不购买刺激性异味大,甚至引起流泪或咳嗽的产品。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2.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主要不合格项目说明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gs/cpzlgs/202412/t20241209_3960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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