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3年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01:08:42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1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开展了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对象均为线下生产销售产品,共发现53款不合格(见附件1),不合格产品涉及消防应急灯具12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2款、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4款、阻燃板5款、消防接口3款、消防水枪3款、有衬里消防水带2款、消火栓箱1款。发现涉嫌假冒产品6款,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对象均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共发现26款不合格(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有衬里消防水带3款、消防员照明灯具4款、安全绳4款、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款、消防应急灯具1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款、消防水枪1款、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8款、灭火毯2款。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消防应急灯具。本次抽查发现消防应急灯具不合格产品24款。不合格项目为:不合格项目有外壳防护等级、接地保护、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性能、转换电压性能、气候环境耐受性能、机械环境耐受性能、主要部件性能。
(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4款。不合格项目为:筒体最小壁厚、灭火剂充装量、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
(三)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本次抽发现不合格产品12款。不合格项目为: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
(四)阻燃板。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5款。不合格项目为:燃烧性能B1级单体燃烧试验。
(五)消防接口。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尺寸、密封性能、水压性能。
(六)消防水枪。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不合格项目为:耐水压强度、密封性能。
(七)有衬里消防水带。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5款。不合格项目为:爆破压力、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长度、耐水压强度、密封性能。
(八)消火栓箱。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尺寸、结构要求、结构要求。
(九)消防员照明灯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不合格项目为:外壳防护等级、灯具标志、充电器标志。
(十)安全绳。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不合格项目为:直径、最小破断强度。
(十一)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项目为:功能试验、方位试验。
(十二)灭火毯。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不合格项目为:手持件及包边材料的阻燃性能。
三、有关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消费品,督促生产单位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市消防救援支队,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0〕331号)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2.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3.“粤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登录“粤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124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