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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01:49:28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宁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

  本局于2024年12月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罚字〔2024〕97号),内容是:你(单位)构成“连续2年未年报,依法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公司(单位)处罚如下:吊销西宁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青海鑫沐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宁九创装饰工作有限公司、青海创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营业执照。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姚珍秀、李海燕 联系电话:0971-6119723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24号)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A069B07-DF4B-41E5-9AC4-9DDCB261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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