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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0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21-03-18 10:16:59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外发生了消费者因食用加工贮存不当的酸汤子引起的米酵菌酸毒素中毒事件。此类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为维护公众健康,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有三类食品如果被环境中的微生物污染,容易产生椰酵假单胞菌,从而代谢出米酵菌酸,引起中毒。一是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等;二是在高温环境下浸泡事件过长的变质银耳、木耳;三是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米酵菌酸耐性很强,120℃ 高温处理 l 小时仍可保持毒性。

  预防米酵菌酸中毒要从源头重视,尤其注意从家庭加工环节规避风险。家庭自制谷类发酵食品时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等原料;谷类浸泡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无异味;磨浆后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环境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泡发木耳或银耳时一定要先首先要将其表面清洗干净,然后使用干净的容器和水泡发,尽量泡1-2小时,最好不要超过4小时。一次不宜泡发过多,泡发好后要及时食用,如果发现耳片发黏、软、无韧性或有异味,一定要丢弃。

  消费者选购木耳或谷类发酵制品时,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选购米粉(线)时,要选择外观无霉变,外形完整,组织结构均匀,色泽均匀一致,无酸败味、霉变味及其它异味的米粉(线)产品。

  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要保持厨房良好卫生环境,及时清洗餐具,不留食物残渣等。采购食材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溯。食物储存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防止发生氧化酸败和霉变。

  消费者如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就诊。椰酵假单胞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急。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等症状。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等症状。该食物中毒无特效解毒药物,病后恢复情况与食摄入的毒素的量有关。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必须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原文链接:http://amr.hainan.gov.cn/zw/xfts/202010/t20201027_2872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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