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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1:57:22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 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现将2020年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全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总量达606768台(套),其中:锅炉10634台,占比2%;压力容器(不含气瓶)141558台,占比23%;起重机械73111台,占比12%;电梯347064台,占比5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3176台,占比6%;大型游乐设施1790台(套),占比0.29%;客运索道43条;另有气瓶528.1万只、压力管道43321.76千米。
图1 2020年全省各类特种设备分布图
与2019年相比,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数量增加78972台(套),增幅为14.96%;其中锅炉增加59台,增幅为0.6%;压力容器(不含气瓶)增加12269台,增幅为9.49%;起重机械减少856台,增幅为-1.16%;电梯增加61973台,增幅为21.7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5388台,增幅为19.82%;大型游乐设施增加134台(套),增幅为8.09%;客运索道增加5条,增幅为13.15%;压力管道增加9734.29千米,增幅为28.98%;气瓶增加265084万只。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和气体充装单位3381家,其中:设计单位224家,制造单位591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186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1128家。
图2 2020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52家,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共计40家(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机构22家、行业检验机构7家、自检机构11家),无损检测机构25家,气瓶检验机构132家,安全阀校验机构36家,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9家。目前,全省综合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共计1802人,其中检验师(含检测师)3458人▪项,检验员(含检测员)2441人▪项。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设置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00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21个、区(县)级178个;设置兼职和派出机构1178个。
2020年,全省特种设备监管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戴着口罩抓监管的大背景下,坚持重预防、强监管、严执法,以“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为抓手,部署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聚焦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意见》(川市监办函〔2020〕16 号),部署指导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复工复产阶段,结合省安办“大战60天”暗查暗访行动,开展“走基层、问需求、解难题”活动,发挥省特检院专业技术优势,为成都、广安等7个市(州)提供技术服务,检查设备424台(套),排查并指导企业整改隐患23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全省各地减免降低中小微企业检验收费347.86万元。
2.聚焦重大风险,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抓实部署推动。成立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请示报告和信息沟通机制,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二是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万人进万企、党建促发展”,深入企业面对面宣讲,并利用各种活动及媒体做好宣传。三是突出隐患治理。梳理总结全省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检验发现的问题、事故暴露的薄弱环节,发布《2019年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及7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深刻汲取“6.13”浙江温岭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推进油气长输管道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治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夏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联合住建、交通等5部门开展了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回头看”。
3.聚焦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川渝交叉检查的方式,对260家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查,并将问题向社会公开曝光,实现监管类别、环节、设备品种全覆盖。二是强化重要时段监管。结合汛期安全部署开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发挥技术机构的作用,开展重点景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技术检查。针对国庆、中秋假期旅游景区、游乐场所运营高峰,设备检查维护可能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对全省大型游乐设施、索道安全、重点交通枢纽特种设备进行全覆盖检查;10月1日山西太原景区发生火灾事故后,省局及时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各地加强安全防范,实现了节日期间“零事故、零舆论”。
4.聚焦能力建设,推进监管改革创新。一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现场监督检查APP,全省4158名监察人员下载并使用该软件,已累计运用该系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近9000次,积累设备数据46.6万条,迈出了特种设备“互联网+监管”的第一步。推进气瓶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建设规范,明确省、市及气瓶相关单位的建设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目前,已经有11个市(州)已经完成或启动该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清单制管理,编制印发《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将特种设备清单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同步编制,一同部署,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实行“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三是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首批确定眉山市、广安市、攀枝花市为“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地区,分步骤推进改进电梯维保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两项工作。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准备实战化,结合汛期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使用单位进行应急能力考核,修订完善《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会同德阳市在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五是强化检验机构监管。针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部署专题整治,督促指导检验机构依法施检、科学施检、廉洁施检、安全施检。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
(一)特种设备事故概况
2020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2019年,事故数量持平,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0.03,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特种设备主要安全风险隐患
梳理归纳2020年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主要风险隐患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存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以及实施不到位、人员不符合要求、出厂资料不规范、设计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问题。气体充装单位存在场地未按要求分区、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不符合要求、未建立或有效运行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未按要求将信息上传至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平台等问题。
2.特种设备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能力较弱,违章操作,风险辨识、应急演练流于形式等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环节的主要风险隐患。其中,全省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工矿商贸行业、燃气及充装行业、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电梯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三)持续改进措施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及时修订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持续满足各项资源条件,强化体系运转,确保产品质量。安改维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作业指导书,强化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是严格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设备安全风险点、生产工艺特点、员工操作技能等情况综合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二是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与保养,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按时申请检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三是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避免发生事故时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以及引发次生事故。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双重预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分区域、分级别、分行业、网格化”原则,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从重点关注单一设备的安全向设备运行系统安全聚焦,拓宽安全风险“自辨、自评、自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治”范围;推进实施以“双重预防”和“清单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在部分市(州)开展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示范试点。
二是细化实化安全责任。大力推行清单制管理,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安全管理清单模版。推动落实“清单+责任制”,细化分解层级责任,进一步厘清省、市(州)、县(市、区)、基层所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推动落实“属地主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要求,督促企业采用“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将特种设备安全清单融入安全生产清单,实现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
三是隐患整治集中攻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要求,紧盯危化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旅游景区、主题乐园、大型商超、建材印染油脂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攻坚,督促指导企业持续整治“清零”化工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跑冒滴漏,大型起重机械未安装监控管理系统,架桥机主要受力部件非法拼装改造,桥门式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缺失,自动扶梯安全间隙过大,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保护失效,有机热载体锅炉管路系统不满足锅炉技术规范,电站锅炉未按规定自检、定检,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不符合要求,客运索道应急电源“备而无效”等突出隐患。
四是夯实监管基础,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开展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升检验能力加强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继续推广现场监督检查APP,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置隐患的能力,实现对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全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年内完成省级平台建设,与市(州)进行数据对接,初步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大力推进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工作试点,推动电梯维保模式转变,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扩大试点面。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3/11/8a64cf40c7ba4d028d21e29d06b535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