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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协发展你我描绘”主题征文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3:10:47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消费维权网
为做好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消协发展规划的积极作用,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举办“消协发展你我描绘”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
二、征文对象
高等院校师生、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各地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和所有关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的消费者。
三、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应当围绕“消协发展你我描绘”主题。既可以是建言献策形式,也可以是学术论文形式。建言献策类文章应当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消协组织公益性职责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学术论文类文章可在参考选题范围中自拟题目或围绕征文主题自选题目。文章要坚持问题导向,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笔精炼,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投稿文章应当未公开发表,作者应为个人,文章不得抄袭,字数不少于1000字,建言献策类一般不超过3000字,论文类一般不超过8000字。不接受工作汇报和领导讲话类文章。
3.投稿文章格式应为word文档,正文题目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三号,正文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或固定值28磅。注释采用脚注。
四、奖励和成果转化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公布,给予相应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中:
一等奖3名,每人3000元;
二等奖6名,每人15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800元。
活动组织方对于所收到的论文拥有无偿使用权,可就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论文结集宣传或向有关单位推荐。
五、投稿方式和截稿时间
1.投稿请发至电子邮箱ccazyb@163.com,不接受纸质邮件投稿,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消协征文+作者姓名”,电子文档名称统一为“论文标题(作者姓名)”,首页包括论文摘要、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手机号码、通信地址、Email地址)。
2.征文截稿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以收到论文电子版时间为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参考选题范围
以更好落实《消费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职责,打造新时代新消协为目标,聚焦消协工作、维权机制建设等课题,阐明观点、明确问题、提出建议,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一、建言献策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根据上述规定,选择“我心目中的消协模样”“我给消协提个醒”“消协应该这样干”等话题提出消协工作意见建议。
二、学术论文类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研究;
2.消协组织未来发展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3.事业单位改革与消协组织定位研究;
4.国外消费者保护机构有关立法、实践和借鉴;
5.完善消协组织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6.重大突发消费纠纷事件下消协组织应对机制研究;
7.5G时代“智慧”消协组织建设研究;
8.消协组织现代化与消协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原文链接:http://www.heb315.org.cn/news/view?id=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