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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纠纷多 谨慎下单勿冲动

发布时间:2021-03-18 14:33:29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如今,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网络销售方式,备受大家关注,直播带货可以帮助消费者提供消费体验,但与此同时,直播带货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3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对直播带货。

   

  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海沧市场监管所调解了两起直播带货纠纷。消费者刘女士向12315反映,她在某平台上看到商家在直播卖货,一口气下单了6件衣服,一共花费1265元。但她收到快递后,拆开一看只有4件,她多次在平台上联系商家,商家却不予回复,剩下的两件一直没有着落。近日,经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刘女士收到剩余的两件衣服。

   

  消费者龚女士在直播平台上看到直播间里主播正在限时抢购空气炸锅,直播间里抢购人数不少,就立马下单了,但是拍下的链接却不是空气炸锅而是家用托盘,主播在直播间里承诺,买托盘送空气炸锅。而龚女士收到的却只有一个托盘,回头想联系商家时却发现商品链接已下架,通过私信评论等方式皆联系不到商家。不得己,消费者只能求助12315热线。经海沧市场监管所调解,近日龚女士收到那个“赠送”的空气炸锅。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指出,近几年来,直播带货营销模式发展迅猛,伴随而来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直播中不得出现医疗器械及保健品类广告;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直播带货产生的问题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注意:一是要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冲动;二是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查看直播平台及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三是不要轻信商家作出的各种“全网最低价”“清仓价”等宣传;四是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点击来路不明的“带货”链接,谨防诈骗;五是要留存相关凭证,遇到权益受损及时维权。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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