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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款太阳镜比较试验 全部样品均符合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18 15:04:3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个品牌的20款太阳镜产品,在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和色极限以及镜架的抗汗腐蚀的测试项目方面,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这是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太阳镜比较试验结果。

   

  太阳镜属于眼镜的一种,也称遮阳镜或墨镜。人在阳光下通常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时,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所以在户外,特别是夏天,需采用遮阳镜来遮挡阳光,以减轻强光对人眼造成的伤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太阳镜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太阳镜等消费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高。为了解海南市场太阳镜产品的质量状况,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期对市场上销售的20款太阳镜进行了比较试验。

   

  这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均由海南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实际购买的途径,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海口市的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品牌专卖店等渠道随机购买。样品涉及20个品牌的20款型号太阳镜产品,包括RAY-BAN(雷朋)、BOLON(暴龙)、PRADA(普拉达)、海俪恩、派丽蒙、帕莎、海伦凯勒、花雨伞、凯迪拉克、Jeep、圣大保罗、欧丝卡、雪狼、靓点、浪特梦、奥泊来、安比、诗维达、欧姿、霸克等品牌,购买单价在196元至2278元不等。

   

  这次比较试验购买的样品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依据QB 2457-1999《太阳镜》、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和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样品的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交通讯号透射比、色极限、镜架要求(抗汗腐蚀)项目进行测试。

   

  据介绍,测试项目中的可见光透射比是指透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这个比值代表可见光透过的量,它反映镜片的遮阳效果。如果检测出光透射比值与所明示类别分类不符,会引起消费者选择使用中的混乱甚至错误,将造成视物及颜色分辨的障碍,还可能造成驾驶障碍,从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在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测试方面,相关标准要求装成太阳镜左片和右片之间的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不应超过15%,是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重要性能指标。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会使左右眼进光量差异较大,容易发生视觉疲劳,影响视力健康。

   

  平均透射比是太阳镜在紫外光谱范围的透射比,如果该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会造成过多的紫外线直接照射到人的眼睛,对人眼造成伤害,长期配戴可能会引起严重眼部疾病。

   

  交通讯号透射比和色极限是指太阳镜对红色、绿色、黄色光的透过能力和识别能力,也就是对交通讯号(即红绿黄讯号)的识别性能。这一性能对于使用者尤其是驾驶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不符合标准要求,配戴者会对颜色的分辨率降低,产生色觉干扰,造成色觉混乱,可能造成对交通讯号灯(红绿灯)辨别不清甚至辨别错误,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镜架要求是检测镜架在模拟汗液腐蚀下,是否会出现腐蚀点变色、镀层腐蚀、剥蚀或脱落等现象。该项目存在问题,一方面容易出现镜架褪色、镀层剥落等问题,另一方面镜架中的镍、铅等重金属析出,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经测试,这次比较试验购买的13家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20款太阳镜在这几个测试项目中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消费提示

   

  注重质量。不同的人群,根据不同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但最根本的是要从能保障配戴者的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减少强光刺激、视物清晰不变形、防紫外线、对颜色识别不失真、准确辨识交通讯号,应是太阳镜的基本功能。因此,选择太阳镜不能只注重款式而忽视其内在质量。

   

  注意标识。我国现行标准根据太阳镜用途将其分为三类,即浅色太阳镜、遮阳镜和特殊用途太阳镜。按透射比的不同,分为4类:浅色太阳镜透射比等级为1类,镜片颜色最浅,适用于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遮阳镜透射比等级包含2类和3类,镜片颜色相对较深,仅在阳光较强时使用,特别是夏天的烈日环境下;特殊用途太阳镜透射比等级为4类,镜片颜色最深,只适合在滑雪、沙漠、海滩等情况下使用。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要看清太阳镜标识中的类别,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太阳镜。

   

  保存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产品时要保存好凭证,包括发票、包装、标签等。如有附加防护功能的,最好让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12-20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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