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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澳门两地深化房地产销售领域消费维权合作 共建放心消费购房环境

发布时间:2021-03-18 14:30:40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费网

  为更好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江门-澳门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加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丰富合作成果,1月28日上午,江门市消委会、澳门消委会在江门市市场监管局会议室召开房地产销售领域消费维权座谈会。澳门经济局副局长陈汉生、澳门消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黄翰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胡振雄,澳门经济局、澳门消委会,江门市住建局、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及江门市消委会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加强,越来越多澳门居民到内地置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内地地产商到澳门推介展销,但由于部分地产商对澳门法规不熟悉,存在部分推介行为涉嫌违反当地法规的情况。同时,部分消费者对法规以及房产交易条件、程序不熟悉,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到内地置业的澳门居民对如何查阅“五证”,如何区分“商业”与“住宅”,是否“限购”,销售(中介)口头描述与实际是否相符等问题一无所知。

  为更好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会人员交流了两地广告法涉及房地产销售的相关规定、近年来涉房地产交易领域广告监管的基本情况和两地消委会处理涉房地产领域的消费投诉情况。会上还探讨了房地产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特别是预售房、现售房交易细节规定;地产商诚信管理相关规定;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公示信息的运用等。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江、澳两地消费维权合作

  建立更有效、更紧密的联防联控机制

  会上两地监管部门及消委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建立房地产销售广告的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移送线索,通过告知、约谈、查处的方式,引导相关企业合法经营。

  二是建立房产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公函往来、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友情链接等方式将江门市房地产销售规定及地产项目“五证”“限购”等信息提供给澳门消费者查阅。

  三是继续丰富完善两地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畅通消费投诉转交渠道,协助处理消费纠纷,共同发布消费提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致江门市市房地产机构的一封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加强,越来越多澳门居民到内地置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内地地产商到澳门推介展销,但由于部分地产商对澳门法规不熟悉,存在部分推介行为涉嫌违反当地法规的情况。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江门-澳门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等有关精神,加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营造大湾区放心消费环境,2月1日,江门市消委会转发澳门特区相关广告法律资料,意在帮助本地房地产机构更好地知悉、了解和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广告法律法规,以更合法、更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或销售,主动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来源:江门市消委会)

   

  


原文链接:http://www.gdcc315.cn/show-7-535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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