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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1-03-19 00:23:21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61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三环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太港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潮州市奎元市场刘汉强销售的芥蓝,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潮州市枫溪区池湖村彩虹路市场陈焕生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三)端州区来记水产品批发经营部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云浮市雄盛大饭店(普通合伙)云城第二分店销售的草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广州市宝业酒楼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六)中山市小榄镇正平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河源市源城区永辉海鲜店销售的带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汕尾市天成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菜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福权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喜福轩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锅巴,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伟武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胡氏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酥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245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