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征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7 01:38:42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市监发〔2019〕32号)要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制订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2项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监总局令第26号)要求,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amr.ah.gov.cn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电子信箱:1044025271@qq.com

  2.通信地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合肥市高铁路9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或“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骆燕,联系方式:0551-63756864

  附件1.《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5.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

  附件3: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

  附件5: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doc

  附件6: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doc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67622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