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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发布时间:2021-05-21 00:51:4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3批次,涉及方便食品、糕点、蔬菜制品等11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城子河区兴萍面条加工厂生产的冷君子冷面(生产日期:2021年1月10日),菌落总数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嘉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宏运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3月2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三、牡丹江市林口县家乐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达仕食品厂生产的达事冰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3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850&ti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