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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期)
发布时间:2021-05-28 01:46:22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等2类食品2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淮南、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宣城市宣州区亲品果果品经营部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市场任圣兵销售的猪五花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中瑞批发市场膜棚2号北14号-北16号刘燕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安庆潜山市舒州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珍宝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微生物指标问题
淮南福乐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谢家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汇达饮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804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