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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提升 专项抽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04:23:57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我局将开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提升专项抽查工作。经研究,拟采取比选方式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中择优选取抽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提升专项抽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中央、省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压力容器本质安全和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的提升,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三)项目信息:对随机抽取的15家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条件、质量体系运转和产品安全性能三个方面若干项目涉及安全指标进行抽查,并按照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第 1 号修改单等安全技术规范,综合评价制造单位质量管控能力。同时,对监督检验机构关键点检验到位情况、监督检验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验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价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抽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抽查情况报告。

  (四)比选报价:该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住宿、交通、技术评估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比选最高限价为31.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项目周期:项目周期控制在30日以内,从中选之日起计算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比选申请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评审、检验检测等服务或者与被抽查单位有利益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工作;

  2. 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专项抽查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

  四、响应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且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报价表(加盖公章);

  (四)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提升专项抽查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五)参加压力容器质量监督抽查的业绩资料(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2:00

  (二)递交地点: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2号楼308室。

  (三)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

  六、结果公布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方式: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注意事项

  (一)本局不负责服务单位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递截止时间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明全,联系电话:028-86607909,传真:028-86607632。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

                            2021年 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5/25/ca543f1059be4370bc4c944a63bb0e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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