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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18:39:29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

  为验证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京津冀三地资质认定监管部门决定联合组织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开展2021年度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环境监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水中汞含量的测定。

  食品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乳粉中铁含量的测定。

  二、参加对象

  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通知能力验证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

  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但不具备本通知能力验证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免交能力验证费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向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

  应由能力验证组织部门统筹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拨付给相关承担单位。

  四、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此次环境监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是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克孝 010-51167792,13381289890;梁慧超010-51167483,13381289522。

  承担此次食品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是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丽梅010-82479339,15210922852;毛婷 13381260928,010-82479407。

  五、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能力验证活动

  1.及时组织本辖区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于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将当地应参加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联系人、电话、机构邮寄地址、参加项目名称参数、批准的检测标准名称及标准号)发送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定邮箱。

  2.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本辖区能力验证样品发放工作。

  3.负责发放结果为“满意”的证书。

  4.对具备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能力而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补测结果仍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各辖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依法予以处理。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具体实施能力验证

  1.高度重视此次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障能力验证项目按时可靠实施。

  2.遵循方法科学、技术可靠、安排合理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并确保方案按时执行到位。

  3.负责通知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领样,做好样品发放工作。

  4.负责通知需补测的机构参加补测,及补测样品的发放。

  5.对能力验证活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及时与各辖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

  6.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及报告编写等工作。

  7.在规定日期前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相关材料:1.于5月31日前报送能力验证设计方案;2.于6月30日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样品信息;3.于8月31日前报送初测结果;4.于10月20日前报送最终统计数据和评价结果;5.于11月20日前邮寄能力验证项目总结分析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6.于11月30日前邮寄结果“满意”的证书及有关说明。

  (三)参加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检测

  1.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

  2.初测结果不满意的,按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时限要求参加补测。

  六、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能力验证结果予以利用和处理。京津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汇总并发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

  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2年内可以免于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七、京津冀三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认证监督管理处 李欣(010-57520148),邮箱lixin@scjgj.beijing.gov.cn;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沈宇(022-27182047),邮箱scjgrpc@tj.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吕剑飞(0311-67565195),邮箱hbscjgrkc@163.com。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ttgg/202105/t20210525_2397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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