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期)
发布时间:2021-06-03 00:08:36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网民投票靠前和群众现场点抽的品种,对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0类食品201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结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公主排包(软式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法棍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1.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2.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818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