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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20:57:38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 39 号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在修订《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的基础上,草拟《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现将购买立法调研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预算金额:42万元

  4.最高限价:42万元

  5.项目时间:2021年10月31日止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二、项目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的新问题。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疫情爆发后农产品市场建设管理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立法研究,草拟《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12:00止(公休日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比选流程

  1.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应填写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并附单位相关资质、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含报价、团队介绍、实施进度等)和相似成功案例,于申报截止日前密封送达我局,总份数5份(均盖鲜章)。

  2.2021年6月18日10时(暂定),我局将组织磋商,现场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3.与确定中选单位签定《课题研究服务委托合同》和《课题委托任务合同书》。

  六、注意事项

  1.超过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后我局不再受理。

  2.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不得低于3家,否则不予开标。

  3.中选后无故毁约不签署合同的我局将在网站公开公告,把项目申报人列入我局项目研究黑名单,今后不得再承揽我局研究项目。

  4.联系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 陈海华

  电话:18190880393

  电子邮箱:39682831@qq.com

   

  附件:《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申请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申请表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6/11/f676bef0c7e542aaba60cbcb8b653b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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