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保护眼睛,从选择学习用台灯开始

保护眼睛,从选择学习用台灯开始

发布时间:2021-06-22 02:40:1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不适合的学习照明环境,使得越来越多的孩子早早戴上了眼镜,如何保护学生的视力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传统家用照明采用荧光灯管和节能吸顶灯作为主要照明光源,不能满足学习照明要求,人们往往需要选择台灯为学习提供专用照明。那么,如何选择适合学习用的台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试验告诉你其中的“小秘诀”。

   

  测试方案:各种典型台灯的照明能力测试

   

  国家出台了多项关于灯具质量的国家标准,但均未对家庭照明条件进行明确限制。本次试验参考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以下简称7793标准),来测试不同类型的台灯对于家用学习照明是否能达到健康卫生标准。

   

  测试对象:某品牌LED光源的AA级护眼台灯、采用LED球形灯泡的普通台灯、采用白炽灯泡的普通台灯和采用螺口节能灯泡的台灯。

   

  测试参数:试验在标准中选取了平均照度、照明均匀度、色温以及显色指数四个参数作为台灯的被测性能参数。

   

  平均照度:就是传统上理解的台灯照“亮”的能力,台灯光源的发光强度越大,学习桌面上的照度就越大。另外,光源距离桌面越近,桌面上的照度值也就越大。实验测量光源在常规使用高度下,在学习桌面上产生的各点照度平均值,应大于300lx。

   

  照明均匀度:在学习桌面使用范围内均匀选取数个测量点,测得照度最大点与最小点之间差值与各点照度平均值的比值,应大于70%。

   

  色温:如果某一光源发出的光,与某一温度下绝对黑体发出的光所含的光谱成分相同,则黑体的热力学温度即为该光源的色温,单位为开尔文(K)。也就是大家所理解的光源冷暖,色温低,则光源偏暖,色温高,则光源偏冷。学习用照明色温需要在3300K至5500K之间。

   

  显色指数:显色性就是指不同光谱的光源照射在同一颜色的物体上时,所呈现不同颜色的特性。通常用显色指数(Ra)来表示光源的显色性。光源的显色指数愈高,其显色性能愈好。学习用的光源显色指数需要在80以上。

   

  测试过程:测试采用一台日本柯尼卡美能达生产的CL-500A分光辐射照度计,在A3纸张大小的范围内,均匀选取了9个测量点,分别测得各台灯的数据如下:

   

  测试项目

  1号台灯

  2号台灯

  3号台灯

  4号台灯

  平均照度

  1640lx

  299lx

  1374lx

  1453lx

  照明均匀性

  85%

  65%

  60%

  78%

  色温

  3874K

  4014K

  2596K

  6674K

  显色性

  97

  85

  99

  81

   

  测试结果分析:

   

  从测试结果可以看出,部分台灯有一个或者多个参数是不能达到7793标准要求的。通过具体分析后发现较小外形结构或光源面积的台灯,容易在照明能力(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性上达不到学习照明要求。

   

  传统白炽灯虽然显色指数很高,但是发光原理决定了其色温较低,不能满足标准要求。而且在额外测量中发现此类光源在能耗、发热以及紫外线水平上,不适合学习照明。

   

  节能灯中最常用的就是白光型,其色温较高,且包含较强的蓝光。

   

  总结及建议:

   

  建议消费者尽早淘汰白炽灯和小型台灯作为学习照明光源。

   

  带E27标准螺口中大型台灯,可以选取中性光源的节能灯泡或者大功率LED灯泡。

   

  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专业的护眼台灯,但不需要盲目迷信千元以上的进口护眼台灯,国家AA级台灯已基本能承担家庭学习照明的任务。

   

  关注台灯显色指数,高显色性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更逼真,人眼对于物体色彩分辨更轻松,更不容易产生眼睛疲劳。

   

  选取LED光源时,尽量选择大品牌的产品。低成本的LED驱动芯片带来的频闪,会在不知不觉中损伤学生的眼睛。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12-21652-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