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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病被收“体验费” 老人消费谨记3个“多”

发布时间:2021-08-28 08:21:12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消保委收到一位老伯的投诉,称通过电视广告得知越城区一家健康管理服务馆可以免费看腰酸背痛,鲁老伯正好身体不适有此需求,便前往该店,希望能够得到免费治疗,缓解疼痛。但是体验后,老伯称医生给他开出来了1.1万多元的单子,十分不解。最后老伯支付了500元“体验费”,他认为这并不是免费看病,而是消费欺诈,随即拨打投诉热线向消保委反映。

   

  越城区消保委塔山分会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商家,在现场检查了宣传广告以及发布广告的相关手续是否规范,并向商家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店确实有免费给消费者体验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膏药、推拿、按摩,在体验中会预收500元,如体验效果好,可以继续购买后续产品,即1.1万元的疗程套餐;如若效果不好,便退还预收的500元。但是商家在宣传广告中,并没有告知和明确预收费用这一点,在与消费者的沟通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年龄较大,存在沟通不畅解释不清的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获取准确信息,产生误解。经调解,最终商家退还了该市民预付的500元费用。

   

  老年人的健康和保健一直为大众所关注,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随着老年群体消费水平的提高,保健类投诉案例也逐渐增多。老年消费者由于年龄、身体、心理、文化等因素限制,导致其在购买和使用保健产品和服务的时候,往往不能正确区分保健品与药品、保健与治疗之间的差异,加之老年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淡薄、消费维权渠道有限等,维权更为不易。

   

  消保委提醒老人消费谨记3个“多”:

   

  广告“多”看一眼。电视、广播、传单的宣传广告要仔细看,明确经营者免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范围,特别关注另外收费项目。少关心宣传效果,多留意附加条款。

   

  体验“多”问一句。体验前询问清楚收费标准、费用明细和退款细则,了解透彻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差。

   

  下单“多”想一下。要守住消费底线,理性消费,切莫因小失大。对于感兴趣的产品或服务,应先咨询子女、医生或市场监管部门,听取科学有用的意见。要保留消费凭据以及与经营者沟通的记录,以便发生消费纠纷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22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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