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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瓶刚换就坏 人为过充还是质量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02 02:10:21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如今,轻便实用的电动车成为许多家庭必备的出行工具,但由于国家缺乏“三包”统一规定,当电动车或电瓶出现质量问题时,不少商家搪塞过关,令消费者苦恼不已。

   

  近日,家住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9月份,他在某电动车维修点更换了一个新的电瓶,使用后多次充电失败。刘先生要求商家检查,商家多次拒绝,最后指出是充电器问题,便给刘先生更换了一个充电器。刘先生使用新的充电器给电瓶车充电一整晚后,却显示是未充满状态,于是,他再次前往该店要求更换新的电瓶。

   

  这次商家同意对电瓶进行检查,拆开后发现电瓶出现鼓包现象,告知刘先生是人为过充导致的,可以保修但按照规定降级处理,只能更换售后电池(翻新电池)且终止保修。刘先生表示不理解,自己一直使用商家配的充电器充电,并没有使用过大功率的充电器,为什么会发生过充现象。刘先生遂拨打热线寻求消保委帮助。

   

  接到投诉后,南太湖新区消保委仁皇山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工作人员联系到电瓶厂家售后,询问电瓶出现鼓包现象为何降级处理、是否可以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证明,售后客服告知可以让门店将电瓶返厂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则可以更换新的电瓶,并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保修一年,如果不是质量问题就降级处理。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将电瓶进行返厂检测。两日后工作人员接到厂家电话,厂家表示确实是质量问题,同意更换新的电瓶,且已经通知门店。

   

  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维修电瓶车需要去正规有资质的维修点进行维修,选择更换有3C标志的电瓶,一定要让店家开具保修单,以作为以后出现问题的凭证。平时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科学用车,避免暴晒淋雨,远离热源。一旦遇到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12315”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2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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