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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召开电商平台行政指导会 强化“双11”期间网络经营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11 15:33:58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商平台行政指导会,明确平台责任,强化“双11”期间网络经营行为规范。

  

  会议围绕“双11”期间促销经营行为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部署平台主体责任、竞争合规要求、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和互联网广告活动等具体工作。“双11”期间,全省将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各平台企业要对照数据报送、出具材料、核验登记、标记标注、信息公示、信息保存、公平竞争、消费维权、知识产品保护、信用评价、采取必要措施等11个方面50项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自查,明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对照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表,全面检查企业经营场所、网站网店、交易记录、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做到应查尽查。

  会议指出,“双11”促销活动不得触犯底线,严禁平台垄断行为,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经营者集中,严禁网络传销行为。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二选一”,不得实施不公平价格行为,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不得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不得实施商业诋毁、商业贿赂、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促销宣传要准确把握红线,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严格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特别是文娱领域、“双减”工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等商业营销行为。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和电商企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数字经济改革新动态、数字市场监管新要求。平台企业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务必落实社会责任,务必依法依规经营,务必带头规范,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上担当作为。监管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严格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严格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高效处置网络消费争议,着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会议还通报了2021“网剑行动”进展、1-10月份全省网络交易案件查办和网络消费投诉情况,3家电商企业代表就“双11”促销活动作了表态发言。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竞争执法局、广告监管处、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合肥、淮北、亳州、六安、滁州、芜湖等市局网监机构负责人,省内外重点电商平台企业、部分省内电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sjyw/14619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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