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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3期)
发布时间:2021-11-12 21:19:3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74批次,涉及糕点、蜂产品、调味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6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嘉华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宏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奶心吐司(生产日期:2021年6月17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绥化万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望三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煎饼(生产日期:2021年8月11日),霉菌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三)大庆市大同区佳乐汇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健之源黑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白蜜(生产日期:2021年3月18日),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与微生物污染问题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亿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白城市铭人居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醋(生产日期:2021年7月25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大庆润国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品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抚顺佳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年1月28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创新商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农垦正弘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弘德陈醋(生产日期:2020年9月10日),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市贝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沈阳爱允贝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椒花生(生产日期:2021年3月1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兽药残留问题
嫩江市极境寒养十六膳旗舰店销售的标称伊春市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雪蜜(生产日期:2021年7月2日),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942&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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