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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1-12-20 17:46:13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星飞帆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秋林•里道斯牌红肠、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的康养服务等10类产品或服务,获得“龙江品质”认证,被授权使用“龙江品质”认证标识,标志着我省“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龙江品质”是对黑龙江省区域内,在技术、品质、管理、品牌、绿色发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力、自然资源地理环境特色和历史人文特征的产品或服务的总称。
      “龙江品质”认证是对申请“龙江品质”认证组织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龙江品质”标准要求所开展的第三方认证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按照省政府《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黑政规〔2018〕10号)关于“围绕打响黑龙江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创新开展‘龙江品质’自愿性认证”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龙江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制定《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和《龙江品质认证细则》两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为“龙江品质”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支撑。
       经各市(地)局推荐,全省共有36家企业申请参加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遴选出10家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既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龙江品质”认证引入国际通行的第三方认证评价机制,坚持以自愿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认证机构第三方作用开展认证活动,以保证“龙江品质”认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截至目前,10家试点企业均已通过认证并颁发证书。
      “龙江品质”认证工作的开展,将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扩大龙江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龙江产业和服务提质升级;发挥“龙江品质”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显著增进市场各方的信任,引导消费,形成有效的市场选择机制,拉升“质量高线”,倒逼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加速推广和应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龙江全面质量管理和重点产业发展。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5&id=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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