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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就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七条要求”

发布时间:2022-02-26 02:11:4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助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打好“有机牌”,切实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发展能力,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就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七条要求”。
      一是强化指导帮扶。要主动与本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本市(地)有意向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市场主体情况,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畅通供需渠道,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认证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强化培训引导。要继续深入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等政策措施解读,扩大有机认证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存量、拓展增量,助力我省有机产业做大做强。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上门式”培训,分片区对有发展有机产业意愿的市场主体进行针对性指导。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要结合“3•15”、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活动,继续通过制作横幅、科普展板、设置展台、免费发放相关知识手册、张贴海报等手段,加大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推广力度。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宣传推广,定期推送有机产品认证技术标准和市场营销信息,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社会认知度。
      四是强化认证监管。要依托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检查,督促认证机构按照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准规范开展认证活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完成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现场查验任务,结合实际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技术支撑。各市(地)市场监管局可与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借助认证机构的技术优势、检查经验、认证能力,对本市(地)环境、资源、综合因素进行调研分析,提供有机生产技术、加工技术、产品销售、生产管理、产品包装等技能培训和技术支持。
      六是强化责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工作作为评价市(地)市场监管局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工作职责,周密谋划部署,确保任务有效完成。
     七是强化沟通协调。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同联动,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5&id=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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