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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充电拒不整改 房东被行拘

发布时间:2022-03-11 23:20:19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北京警方近期对电动车违规充电且拒不整改问题开展排查和集中清理整治,在检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一村民在自建楼房过道内多次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整改。经调查取证后,警方给予房东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这也是本市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拒不整改被拘留的首例处罚。

  因经济快捷、便于停放等特点,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首选。但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实验数据显示,电动车短路后30秒就会出现明火,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就会充满整个楼道,导致人员逃生困难造成伤亡。可见,消防安全无小事,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不容小觑,必须下大力度整治。

  去年8月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该规定对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有关当事人消防安全职责作出了明确要求: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委托方、出租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承包方、承租方、受托方的消防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上述新闻中,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房东作出处罚,也是其忽视消防责任应付出的代价。

  电动自行车的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顾劝阻,将车推入楼道在室内充电导致爆炸、失火,并造成第三人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财物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失的,还将面临民事和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电动车失火爆炸造成其他人的损失,相关责任人必须赔偿相应损失。根据刑法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构成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承担刑事责任。

  本市近期进一步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对那些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

根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顽疾需要各方努力,层层压实责任。首先,相关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车主要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范要求停放、充电,杜绝侥幸心理,其他居民也要主动监督乱象。其次,物业等管理方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留存证据。在管理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推进配套措施的建设,为居民提供安全的停放空间和方便的充电设备,切实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问题。只有严格管理,疏堵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韩雪: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203/t20220309_32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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