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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谯城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05:03:41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按照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区开展2022年度“谯城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企业)”认定活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本次活动按照“自愿申报,科学审慎、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1、3月1日-3月30日,为申报时间,接受企业报名并进行材料初审。
2、4月1日前,将申报表格和材料报送区消保委秘书处。
3、4月1日—4月15日,区消保委秘书处完成对申报企业材料的复核。
4、4月16日—4月20日,召开认定活动评审会;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并向委员会汇报认定活动情况并提请审定认定名单。
5、5月1日前,媒体公告、表彰。
三、工作要求
1、严格依照《亳州市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的要求,切实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
2、分阶段、分步骤,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3、区消保委秘书处将按照考评标准对上报候选单位进行复核和实地抽查,考评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部门:亳州市谯城区消保委秘书处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558—5531315 电子邮箱:569127566@163.com
通讯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消保委秘书处
2022年3月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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