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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保委二○二一年投诉分析

发布时间:2022-03-26 03:02:56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33件,解决4896件。投诉解决率为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91万余元。接待消费者来访、电话咨询2411人次。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2088件,占34.05%;售后服务1341件,占21.87%;虚假宣传897件,占14.63%;合同572件,占9.33%;价格480件,占7.83%;安全467件,占7.61%;其他147件,占2.40%;计量75件,占1.22%;假冒52件,占0.85%;人格尊严14件,占0.23%;其中,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合同、价格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1028件,占16.76%;食品类978件,占15.95%;日用商品类736件,占12.00%;服装鞋帽类458件,占7.47%;房屋及建材类299件,占4.88%;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58件,占2.58%;交通工具类131件,占2.14%;烟、酒和饮料类123件,占2.0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74件,占1.21%;农用生产资料类47件,占0.77%;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房屋及建材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销售服务675件,占11.01%;生活、社会服务类594件,占9.69%;文化、娱乐、体育服务318件,占5.19%;教育培训服务150件,占2.45%;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142件,占2.32%;其他商品和服务52件,占0.85%;公共设施服务44件,占0.72%;互联网服务32件,占0.52%;电信服务28件,占0.46%;邮政业服务26件,占0.42%;旅游服务19件,占0.31%;卫生保健服务12件,占0.20%;金融服务7件,占0.11%;保险服务2件,占0.03%;其中,销售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综合全年消费者投诉情况看:

  1、教育培训类投诉增多

  随着“双减”政策执行力度的加强,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纠纷日益增多,主要投诉集中在,退款申请容易实际到账无期、培训合同更改难达成一致、非学科类培训认定难这几类问题。

  消保委提醒:

  一、请谨慎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如确实有参加学科类文化课辅导需求的,请选择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抵制无证培训机构。   二、请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培训时间必须在合法时段,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不要报名学科类培训课程。孩子线下周一至周五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请与培训机构签订《合肥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通过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系统报名缴费,以便实行资金监管。每次缴费时间不要超过三个月。

   “双减”政策的实施,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是始料不及的。如果受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发生变化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有效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或寻求司法途径。当然,由于政策调整致使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的情形,双方均不应继续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房屋装修类投诉较多

    装修投诉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误导宣传诱使消费者签意向协议并缴纳定金;经营者减省合同内容规避责任;施工过程中增项改项多收费用,施工质量差;经营者不履行质量保证责任。

  消保委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注意,尽量选择有室内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使用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家装示范合同文本。面对商家促销手段时需理性对待,消费者要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对签订施工合同前收取高额定金的要求谨慎考虑,同时注意保留商家促销宣传页等证据,应将商家承诺的优惠条件写入正式合同再签约付款。

  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更改或者经营者的新承诺,消费者最好能把更改和承诺内容形成文字并双方签字确认,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消费者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以备后续出现纠纷维权使用。

  装修房屋中的有些瑕疵不会在短期内显现,为保障今后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能够顺利得以解决,消费者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等相关事宜。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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