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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消保委2022年第一季度网络消费投诉分析

发布时间:2022-04-09 03:55:47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第一季度,铜陵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20件,占投诉总量的19.9%。投诉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衣物、食品、餐饮服务、培训服务、销售服务等方面。从网络购物采用的方式来看,包括:通过网络电商平台购买商品、通过外卖点餐平台点餐、网上报名参加资格证培训和考试、通过商家推荐的APP或公众号等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一、网购生鲜水果品质与宣传不符

      王先生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某电子商务公司购买了车厘子,收货后发现实物与产品描述不符,产品描述车厘子等级为JJJ,实际上收货有很多坏果,烂果,大小等级也只有JJ,水果外包装和网络平台宣传的也不一样,王先生与商家协商过程中,商家态度一直很敷衍,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王先生就车厘子的质量问题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退款,最终达成和解;马先生通过某购物平台在某电子商务公司购买了一箱橙子,收货后发现橙子缺斤少两,且质量规格不达标,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马先生进行了沟通,并作出相应的赔付,最终达成和解。

      二、网购水果空等一场,商家虚假发货失诚信

  今年春节前后,有多位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在我市某电子商务公司购买了预售的车厘子,商家承诺1月25日发货,商家在1月25日上传了快递单号,但一直没有物流信息,明显是虚假发货,与商家联系时,商家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此类投诉经过辖区消保委的调解,商家给消费者进行退款。

  三、线上培训服务,宣传不真实,合同履行难

  马女士2021年7月看到了某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宣传信息,随后联系培训机构进行了咨询,客服人员“热情”地推荐其考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并承诺可以退费,马女士通过网络签订了培训合同并支付了3480元的课程费,之后没有人联系马女士上课,马女士也从未参加过人力资源证书的考试,从头到尾只下载了该培训机构的app以及收到了培训机构邮寄过去的两本书,2022年1月,马女士联系该培训机构退费,却被告知无钱可退,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双方协商一致退款2784元;李先生在某教育科技公司咨询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问题,工作人员称其初中没毕业也能报考,李先生报名学习并缴费8880元,学习了大半年之后,得知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大专毕业,李先生认为商家虚假宣传,自己受到了欺骗,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该公司退款4816元。

  

  四、超市线上购物服务质量仍需加强

      熊先生2022年1月14日,通过某购物APP小程序,在我市某超市购买白酒,选择配送时间为1月14日下午,但直到1月17日仍未配送,多次联系超市,均被告知订单还处于审核中,经投诉站调解,熊先生购买的该款白酒,因厂商货未到齐,预计在春节后分批送达,已经将该情况反馈给熊先生;许先生在某超市线上购物平台购买食品,该超市的骑手超时送达,强制要求许先生拨打公司后台电话为其解释推迟送货原因,因许先生未同意,该骑手离开后二次返回踹门,不停拍打大门,导致许先生受到惊吓,要求超市赔偿200元精神损失费,但超市只愿意赔付20元优惠劵,经投诉站调解,超市补偿许先生100元。

  五、第三方购物平台售后服务有所欠缺

      曲女士1月8日通过某电影票购票小程序购买了两张电影票,前往电影院时发现由于疫情原因不允许营业,电影院已将票款返回至该小程序所在的网络科技公司 ,但直到1月28日,票款还一直未退还至曲女士账户内,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该公司1月29日将票款退还给曲女士;廖先生1月19日晚在某第三方平台购四张电影票,系统显示21点10分前出票,但到点没出票,客服也联系不上,廖先生又等了片刻后,另行购票,结果刚买完该平台也出票了,廖先生改签也改不了,退票也不给退,电影也没用该平台出的二维码取票观看,1月20日联系客服,被告知用过票了不给改签也不给退,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该平台给廖先生退款。

  六、外卖订餐服务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许先生在某外卖平台上的某店铺下单一份老鸡汤米面,到货后发现了食物中有毛发,联系商家要求处理被拒,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金额26.61元,同时补偿许先生200元人民币;包女士通过某外卖平台在某拌粉店点餐,食用后发现食物内有头发,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将餐费退还;夏女士在网上团购了某快餐店的套餐,套餐内包含鸡腿堡,但工作人员告知鸡腿堡缺货,可以更换其他汉堡,夏女士发现在店内可以单独购买鸡腿堡,与店员协商,店员拒不按套餐兑换,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双方协商一致。

  鉴于上述投诉,铜陵市消保委就网络消费方面,向我市广大消费者做出一些消费提醒,并向经营者提出一些建议:

  提醒消费者:1、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时,应及时将商家对商品的具体描述、承诺发货时间、承诺赔付条款及有关的聊天记录妥善保存,收货后及时核对,商品的品质和数量是否无误;2、在平台上购买优惠券、景点门票、餐饮券、电影票等电子券类商品时,消费者应注意电子券的有效期限及使用注意事项,注意在购买页面是否注明了不可退款,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有效期内使用,及时同商家联系,商量处理办法;3、对于各类资格考试、学历考试的线上培训服务,消费者在报名缴费前应了解培训机构的相关资质,查询其他消费者对于该机构的评价如何,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资格证考试,消费者应在有关主管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报考资格,不能相信培训机构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报考资格的承诺;4、消费者通过外卖订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熟悉的餐厅定外卖,外卖食品有问题时及时保留证据并向餐厅反映,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建议经营者:1、网店经营者应及时更新网络消费平台上的商品库存数量,保证销售平台库存数量同实际库存数量相符,保证成功付款的消费者都能按时收到货物,单方面延迟发货、虚假发货等做法都是不诚信不可取的;2、网店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的线上订单货品都要检查仔细,确保实物的品质、数量同宣传相符,特别是蔬菜、水果等生鲜类商品,不能因为消费者没有亲自挑选,就缺斤少两或将“歪瓜裂枣”类的商品送出;3、线上培训机构的经营者,服务的对象大多是外地消费者,更要注重自己的商业信誉,培训的课程安排、报考资格等情况要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有不过退费、不满意退费等承诺的,应严格按承诺履行,不能因为距离遥远,消费者维权相对不便就忽视自己的责任;4、对于在线出售的优惠券、购物券、餐饮券、电影票等电子券类商品,建议电商平台和合作商家一起,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按时出票,保证电子券能正常使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5、在订餐外卖服务方面,餐厅首先自己把好食品安全这道关,保证送出的食品质量合格、食品外包装符合卫生条件,外卖平台应要求配送人员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按消费者的要求实行无接触送餐服务,让消费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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