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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后商家跑路 消保委调解换店继续消费

发布时间:2022-05-06 03:57:0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预付卡消费在美容美发行业十分常见,但办卡后商家跑路该如何维权?

   

  3月中上旬,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青阳分会接到投诉,投诉人在青阳镇洛米美发店办理会员卡后,该店突然贴出告示表示店主家中有事需停业7天,而7天过后投诉人再次上门时,发现该店已搬空,并且未向消费者提供联系方式。投诉人感觉自己被欺骗,于是向江阴消保委青阳分会寻求帮助,希望分会工作人员帮忙。

   

  接到投诉后,青阳分会工作人员去往洛米美发店,发现现场大门紧闭,玻璃门内空空荡荡,墙上门上也并未留有联系方式。分会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打听取得其联系方式,洛米美发店店主表示,因为要回老家,在青阳的房租即将到期,遂于近期关闭了门店。

   

  青阳分会工作人员当即对店主提出批评,即使关闭门店,也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洛米美发店店主承认自己的错误,但表示现在无法获取会员卡信息,故无法逐个退款。于是洛米美发店联系了青阳另一家美容美发店,并表示持卡人可在该美容美发店内继续消费余额。投诉人表示同意。

   

  江阴市消保委青阳分会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中,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是一种预充值行为,经营者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必须退回预付款。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4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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