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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食责险构建多方参与互利共赢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2-05-12 20:03:21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餐饮企业被迫停业无法开工,因此造成经营损失、租金损失怎么办?集中隔离点配送餐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如何让送餐者、用餐者安心放心?浙江省通过探索实践给出答案。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引进特色保险产品来化解这些风险——有了“隔离送餐综合保险”,配送餐单位因经营场所内突发疫情必须按相关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的,暂停营业期间可获赔3000元/日,累计最高可获赔9万元;配送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造成隔离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每人每次最高可获赔30万元,同一隔离点累计最高可获赔900万元。

  宁波作为在全国率先推进食责险的试点城市,构建起“公益+商业”“服务+防控”食责险宁波模式,自主开发宁波市食责险风控系统,组建协管队伍定期对投保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巡查,创立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组织——宁波市公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同时,设立食责险风险基金,在全国率先出台风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将历年公益食责险保费盈余部分全额计入,专项用于重大理赔准备金等。在高风险民生领域,实现政府食品安全公益险全覆盖,累计保费9557.47万元,提供保障47.4亿元。2021年,宁波还在全国首创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和灾后质量险。截至目前,宁波全市食责险累计保费12332.85万元,保额518.29亿元,规模均居浙江省首位,在全国也处于前列。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并保障消费者权益。据介绍,早在2015年,浙江省就组建了首个省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承保机构开展公益宣传、风险检查、业务培训、风险管理数据库建设等服务,用4年时间在浙江省初步建立起了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截至2021年年底,浙江省所有市县在公益险环节实现全覆盖,累计保费总额达2.6亿元,居全国首位。

  据悉,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也于近期助推当地保险机构推广餐饮“安惠·食疫无忧”项目,其中包含新冠肺炎等法定传染性疾病保险,最高赔偿限额25万元。在企财险中,若企业因新冠肺炎等法定传染性疾病导致营业中断造成损失,可获赔偿累计最高15万元。目前台州市已经为全市托幼机构、医院、企事业单位食堂及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投保食责险。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205/t20220511_344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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