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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美”义工看“浙”里||高新宇:不忘履职初心、立足岗位争做维权先锋
发布时间:2022-05-26 08:06:07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高新宇,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平所、消费调解员。他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使命,披星戴月是常态、为民服务是本心。每一次消费维权处理,都是交付给消费者的答卷。他认为:只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才能收获“最美”的认可,取得消费者的“满分放心”。
不忘履职初心,坚定消费维权服务至上理念。高新宇不忘消费维权岗位工作任务的初心,始终摆正调解第三方的“依法、依理、公平、公平”原则,遇到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总能沉着应对,耐心解释。
去年2月,陈女士在临平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钻戒,折后付款29800元。3月初,陈女士发现钻戒有缝隙,立刻拿到店里与商家交涉,商家在查看后解释说这枚钻戒本身造型就是如此,缝隙并非瑕疵,陈女士对商家当时的解释表示认同后便离开了珠宝店。7月25日,陈女士将钻戒拿到店里去保养,第二天取回家发现钻戒有点松动,于是向商家提出要求更换钻戒。“我平时很爱惜,都是正常佩戴,保养后出现了松动,我觉得是商家的操作不当引起的问题。”陈女士情绪激动地说。商家则表示因达不到珠宝店的更换条件,不同意更换,于是陈女士向消保委临平分会打了投诉电话。高新宇受理投诉后,与陈女士电话沟通,询问了整个消费经过及有关情况,并将陈女士的诉求告诉商家。经过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更换一款钻戒,更换的钻戒价格比原购钻戒略高,折扣不变。工作人员将这一调解情况通过电话告知陈女士。调解后的第二天,陈女士补了差价,顺利更换到了一款自己心怡的钻戒。这一调解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
工作高度负责,立足岗位争做维权先锋。临平消保分会在2011至2021共处理各类消费投诉21477件,成倍增长的投诉量和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遇到当事人上班时间不能前来调解时,高新宇主动延迟上班时间,双休日加班也成了常态。
去年,消费者钱先生委托临平一家装修公司装修位于南苑街道的一套新房子,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从整装报价清单上看,总材料款131241元。合同订好后钱先生支付了定金7万元,装修公司随即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钱先生因工作繁忙很少去看,6月份装修完工,双方钱款结清。待到8月中旬,钱先生发现装修存在问题,客厅护墙板受潮、起泡、凹凸不平,装修公司表示愿意修复。待装修工人拆开护墙板,钱先生发现是普通复合板,不是实木复合护墙板,于是要求装修公司作出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钱先生于8月底向临平消保分会投诉。8月30日,高新宇组织召集双方当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指出:装修公司在装修客厅时擅自使用了约200元/平方米的普通复合板,严重违约,理应补偿消费者。在高新宇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装修公司负责将20平方客厅护墙板在9月1日前修复;二是补偿钱先生经济损失30000元,补偿款当场付清。高新宇辛勤的维权工作,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和赞扬。他先后收到表扬信5封,锦旗4面,并被授予2017年度余杭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查找工作不足,在工作实践中求差距。在工作中,高新宇大力发扬“5+2”精神,积极参加“六进”活动,加强线下实体单位消费维权教育引导,通过处理每一件投诉的机会,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从源头控制消费纠纷的产生。同时,他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学习法律法规,通个翻阅资料、案例来取长补短,积累经验。碰到一次调解不成功的投诉,他总会查询相关类似的案例,寻找突破口和解决方法。
消费者陶先生驾驶的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子受损严重,被拖到临平某汽修厂,保险公司定损45000元。大约十天后陶先生被告知车修好了,他便驾驶该车前往上海。快到上海的时候,他感觉车子有问题,就径直将车开进了上海的一家汽车修理厂。修车师傅打开车子检修,发现很多新更换的零部件不是原厂产品。陶先生知道后,第二天上午就将车开回原先的修理厂,要求修理厂赔偿他修理费的三倍。修理厂不承认,一口咬定是原厂的零部件。5月底,陶先生投诉,要求汽车修理厂赔偿他135000元。因陶先生在上海工作,不方便现场调解,于是,高新宇反复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修理厂承认了更换的零部件是副厂产品。6月30日,高新宇召集陶先生、修理厂双方进行当面调解,通过三个小时不断地当面沟通,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修理厂同意将车子彻底修好,并补偿陶先生45000元。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EoqL6UnuD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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