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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镯变形,是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2-05-31 02:33:52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日,张女士向12345反映,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黄金手镯,在收到手镯后发现已经变形,于是向商家申请了退货。但是商家在收到手镯后告知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不能退货。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向12345寻求帮助。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杨家埠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双方进行沟通。在调解中,商家称手镯发货时有视频记录,足以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是完好的,手镯变形应是张女士佩戴不当导致,并以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退款。而张女士则坚称在收货时就发现手镯已经变形,并非其佩戴引起。但在询问其是否有拆包视频时,张女士表示拆包时没有考虑到手镯会存在问题,所以未对拆包过程进行视频拍摄。

  

  在双方各持己见,调解陷入僵局时,杨家埠分会工作人员通过商家的商品管理系统调取了张女士购买手镯的商品订单信息,发现张女士从签收商品到在系统平台提交申请退货,时间间隔仅为15分钟。据此,工作人员认为手镯在交付张女士之前可能已经变形,因为张女士基本没时间佩戴使用。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和劝导,商家最终也认可了工作人员的意见,同意受理退款,双方达成和解。

  

  《消费者者权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贵重物品时,建议拆包进行视频拍摄或者选择先验货再签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WdmhL8TCq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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