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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以桃代李 商家赔礼退货

发布时间:2022-08-13 08:52:48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7月11日马先生在辖区内一家电店,以15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1.5P广松科技空调,因广松与大松的拼音商标标式有相似之处,安装三天后才发现家中的空调是大松1.5P,同类型空调大松比广松便宜200元左右,向店家反映此事,要求更换,店家不承认送错货,拒绝调换,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马先生向消保委投诉。

  

  【调解过程及结果】

  

  鄞州区姜山消保委接诉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沟通,调解过程中,商家出示了马先生购空调时开具的发票,发票上显示为大松1.5P空调,安装的也为该空调无误,商家表示,如要求换货,现该空调已安装,应承担600元的损失,马先生无法接受,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二天后,马先生向消保委提供了他在购空调时无意间录下的一段相关语音,使此案峰回路转;语音中马先生当时认购的确实是广松科技的1.5P空调,致此在证据面前商家低下了头,向马先生赔礼道歉,并无条件退货,马先生表示接受。

  

  【消费提示】

  

  在此,鄞州区姜山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订商品时,务必要看清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型号等内容,预购重要商品应签订书面合同,有条件可进行录音、录像,以便在产生纠纷后,有据可证;在商品签收时应仔细核对接收的商品与实际商品相附,发生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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