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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消保委调解了一起多买退货的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18 18:11:41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28日,市民王先生来电向12345政府热线投诉其在临海市江南街道某家具广场某店购买家具用品,后其发现多购买一张床垫,该床垫也不是私人定制款且尚在仓库未配送,与商家协商退款,商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不认可,王先生表示网上买东西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保障,实体店怎么就没有,这是典型的强买强卖,投诉至临海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介入,经多次电话沟通,并组织现场调解。该投诉争议的焦点是该床垫不是网购商品,不符合七天内无理由退回,且该被诉方也不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单位,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和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严格实施退货。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及浙江省放心消费的理念,在不损害双方的权益的情况下,最终被诉方同意退一张床垫款计3400元。投诉方表示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对本次投诉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消费纠纷的调解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的利益,本案例是典型的经营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该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消保委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在维护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在确保该退货商品实质上没有损失的情况,通过积极沟通协调了该起消费纠纷。该案例向我们说明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内无理由”退货适用的情形宣传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发展放心消费在浙江的“无理由退货单位”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NQ7vkkelp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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