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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一批市场监管领域涉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17 23:08:32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9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领域涉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认真甄别、理性消费。   

  案例一 

  海南天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售卖“沙棘抑菌酵素”含有违法广告标语:“对癌症的预防保健作用”以及“对抗衰老,美容护肤作用”,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二 

  海南裕某广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加微信治疗血糖”、中含有“高血糖真的一降到底了”、“糖尿病治一个好一个”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三 

  海南浩某广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中医秘方降血糖”中含有“高血糖真的一降到底了”、“糖尿病治一个好一个”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四 

  海南坚某广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加微信治疗高血糖”中含有“中医调五脏,治糖有奇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效果堪称一绝:不吃药、不打胰岛素、只需坚持服用4个月就能平稳降糖、停针停药、摆脱并发症、想吃就吃、正常生活”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案例五 

  海南鑫某广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加微信治腰间盘突出”中含有“临床27年治疗腰椎病疗效确切,平均用药15天,有效率高达98%,部分患者用药24小时见效,疼痛减轻”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案例六 

  海南伟某广告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加微信治肾虚”中含有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若选购保健食品,应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并索要正规发票或销售凭据。 

  1.消费者可以对生产经营者宣讲内容进行拍照、录音、录像,保留证据是消费维权的重要手段。

  2.购买产品和服务应要求店家提供相应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

  3.大额消费应保持冷静,要及时与家人进行沟通,切勿冲动消费。 

  4.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涉老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209/t20220916_3268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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