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勿把“opai”当成“欧派”

勿把“opai”当成“欧派”

发布时间:2023-02-11 12:50:54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例简介】

  

  近日,有投诉人来电求决:其在某厨房用品花860元购买了一个“opai”品牌燃气灶,称购买时就说了要购买欧派品牌的燃气灶,现收到货却发现不是欧派的品牌,与店家协商店家表示这个就是欧派品牌,只是厂家不一样,是广州的欧派。投诉人希望庆元县消保委能到现场查看燃气灶到底是不是欧派品牌,协商解决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庆元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通过拨打电话给投诉人,详细了解购买的过程、产品信息、购买凭证等情况,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和照片截图等消费凭证。在了解清楚后,两名工作人员至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详细询问、了解投诉人所投诉的事项,现场未发现有投诉人所购买的同款燃气灶,但有类似同个品牌产品的燃气灶,店家经营者现场陈述投诉人来购买时已明确告知投诉人该“opai”品牌并非欧派的牌子,是投诉人自己记错了。当日,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至调解中心处进行当面调解,客观陈述调查核实的相关情况,经调解,店家退还投诉人涉案燃气灶200元,双方达成一致。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被投诉人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规定,其购买的商品并非自身所要购买的商品,商家不予退换货,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醒】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当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并非其自身所要购买的商品,在没有使用过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品牌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的品牌商标或者标志标识,勿轻信商家宣传,勿把山寨品牌当成真正品牌,以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C6n3HWiqbfu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