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防伪提示 > 儿童化妆品消费提醒

儿童化妆品消费提醒

发布时间:2023-06-04 17:53:36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化妆品已经成为家庭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儿童化妆品消费投诉明显增加,使用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选用儿童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儿童化妆品主要包括润肤露、面霜、爽身粉、洗浴产品、精华油等。

  

  选购儿童用化妆品基本原则:一是应从合法渠道购买,查看是否有儿童化妆品专属标志“小金盾”。二是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消费者还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许可证号,是否标明产品成分、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等。三是切勿让儿童随意用成人化妆品。成人化妆品中添加一些功能性成分,可能会对儿童肌肤产生较大刺激。四是要购买专业正规的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同时,尽量购买成熟产品、老牌产品,因为这样的产品已经经过较长时间的市场验证,安全性更高。五是尽量购买配方组成比较简单、不含香料、酒精以及着色剂的产品,以降低产品对宝宝皮肤产生刺激的风险。

  

  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在消费过程中养成索要并保存购物小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84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