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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收取消毒餐具费于法无据

发布时间:2023-08-18 01:30:35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消费者陈某在抖音上买到烧烤的套餐卷,到店消费后要求消费者支付一次性餐具使用费用4元(每人2元,共4元)。陈某认为商家未对一次性餐具使用费用进行明码标价,套餐上也没有明确有一次性餐具收费的提醒,更没有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使用,觉得不合理,拒绝商家提出的支付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经龙游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联合市监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被投诉人提供的消毒餐具确实没有进行明码标价,也未在抖音的烧烤套餐卷中明示,而且实体店现场也没有对消毒餐具收费进行任何明示,及提供免费餐饮具。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被投诉人改正,要求被投诉方在醒目位置对消毒餐具收费进行公示,并且提供免费餐饮具供消费者进行选择,对被投诉方未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双方的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消费者陈某不用支付消毒餐具费4元,消费者陈某表示接受。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必须明码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不得采取虚假优惠折价等方式诱骗他人消费,更不能采取暗收“餐具费”等乱收费方式转嫁经营成本。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因此经营者收取“餐具费”“消毒费”等于法无据。此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类似“餐具费”等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收费也涉嫌违法。龙游县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在商品交易或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查看收费项目和标准,防止商家的诱骗消费行为,如发现隐性消费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随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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