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楼上装修,楼下邻居屋顶出现裂纹,损失谁赔?

楼上装修,楼下邻居屋顶出现裂纹,损失谁赔?

发布时间:2023-08-27 16:38:22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令开发商某建筑公司与李某各自赔偿楼下邻居王某损失27400元。

  李某和王某均是郑州某小区的业主,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2021年初小区交房后,李某于2021年3月全权委托装修公司对自己的毛坯房进行装修,然而李某的新房刚装修没几天,楼下邻居王某就发现自己房子的屋顶出现裂缝,遂找到李某协商解决办法。李某则表示,其家中地面无任何裂缝和异常,不愿意对王某房屋进行维修或赔偿。双方就王某家房屋受损部位进行维修和赔偿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协商未果。于是王某将开发商某建筑公司和李某都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其房屋修复方案设计费、加固等费用。

  本案诉讼过程中,根据王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了鉴定公司对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依据鉴定报告显示,王某房屋房顶天花板有开裂现象,部分墙体有开裂现象。鉴定结论为王某房屋顶板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楼上装修对其顶板裂缝的产生及发展有影响。王某为此支付了20000元的鉴定费用。鉴定报告出具后,王某又委托了维修公司出具《房屋维修方案及预算》,对损坏部位进行了维修。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房屋屋顶出现裂缝是由于某建筑集团交付的房屋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及被告李某对房屋不当装修所共同造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被告均存在过错,对原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各负有50%赔偿责任。对于原告王某主张的维修加固费用45000元,虽然其提供有加固合同、收据等证据,但是根据房屋裂缝实际情况,王某主张的费用明显过高,酌定该项损失为30000元。关于王某主张的不能及时入住产生的5个月租房费用12000元,虽然房屋产生裂缝是二被告的过错造成,但王某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酌定王某因此房屋裂缝产生租房费用4800元。王某为此纠纷产生的合理损失共计54800元。被告李某、某建筑公司分别负担27400元赔偿责任。法院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鲁维佳 亚红)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案中,被告李某与原告王某属于同一幢楼房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各自虽然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其应审慎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应妥善处理好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被告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谨慎的管理职责,加之屋顶板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导致房屋产生裂缝,给李某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随着居民生活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对商品房装饰装修的需求也有所增加,由此引发邻里纠纷诉至法院的也不在少数。提醒广大民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特别是为有效避免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引发邻里纠纷,要注意处理好与相邻房屋的管线安设、排水、通行、采光、通风等相邻关系。如委托装修公司实施装修,要注意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并选择有资质、口碑好、信誉高的公司,还要注意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并在装修过程中监督装修公司规范施工,对生活设施经常进行检查,避免因此而给邻居造成损失。

  一旦因装修、漏水等发生纠纷,受损方应客观冷静面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好现场,并通过拍照、拍视频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明确损失范围,并注意通过关闭阀门,清理、晾晒、挪移屋内物品等方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2.明确损失原因,必要时请第三方如物业、社区等进行原因排查。3.在找到问题根源后,积极换位思考,理性沟通协商,督促对方及时修复赔偿。4.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应当积极维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308/t20230823_397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